2020年南陽鎮平縣面向縣外引進教師公告(若干名)瀏覽數:343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按照《中共鎮平縣委 鎮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縣事業編制和教育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縣外引進鎮平籍在編在崗教師,現將引進教師工作公告如下: 1引進條件 1、具有優良的政治品德、思想道德,師德優良,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原籍鎮平,或配偶為鎮平籍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 2、高中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以上;初中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小學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以上或師范類專科;幼兒園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專科以上幼教專業。具有相應或較高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任教專業一致。 3、工作表現突出,教學成績優異,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無違法違紀現象。 4、服從鎮平縣教體局分配工作。 2引進程序 (一)申請報名。凡符合引進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向鎮平縣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申請書上必須要有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從教主要業績、回鄉從教志愿(原在鄉鎮任教的至少填報兩個以上意愿去任教的鄉鎮,原在高中任教的填報兩個以上的高中學校)、服從分配等內容。同時,在申請書上須有所在縣市區學校、中心學校、教育主管部門簽署的同意調出意見。 申報時間:2020年7月13日至20日 報名地點:鎮平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報名電話:0377-66022878 (二)初步篩選 。 由鎮平縣人社局、教體局、編辦、財政局組成專門資格審查小組,對申請調回的對象進行初審,確定初選人員。 初審時間:2020 年7 月21日 至26 日 (三)組織審核與考察。由鎮平縣人社局、教體局、編辦、財政局組成考核組,邀請縣紀委、組織部參加,對所有提出申請、提交資料齊全的申請人員進行組織審核和教育教學能力考察工作。重點到初選人員所在任教單位考察其工作表現、擔課情況、教學業績等,到所在縣市區編制、教育、人社部門審查該同志檔案(學歷、職稱、年度考核、招聘檔案、入編情況等)。考核組根據考核考察情況出具考核報告,提出調回建議。 考核考察時間:2020年 7月 27日開始 (四)研究確定。根據考核建議,由鎮平縣教體局統一匯總,相關部門聯審后確定。 3調動安置 (一)辦理手續。申請者獲得批準后,到鎮平縣人社局領取商調表格,由個人負責辦理兩地同意調進、調入簽章等手續。鎮平縣編辦、人社局、財政局、教體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引進人員的手續。 (二)分配安置。引進人員必須服從鎮平縣教體局工作分配。分配時參考個人志愿,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分配原則如下:在縣外工作時,編制在高中且在高中任教的,回鎮平后原則上還在高中任教;編制在縣城且在縣城任教的,回鎮平后原則上仍在縣城學校任教;編制在鄉鎮的,回鎮平后,原則上分配的鄉鎮要近于原所在鄉鎮距當地縣城的距離(教體局分配到鄉鎮后,由鄉鎮中心校分配到具體學校)。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鎮平縣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章)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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