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問題瀏覽數:685次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的規定,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目前鄭州市定期注冊對象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不屬于上述注冊對象的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以及高等學校教師不參加定期注冊,其教師資格證書按目前的政策仍長期有效。 29.注冊范圍內人員向哪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定期注冊問題 教師資格持證人應根據任職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的通知要求,以學校為單位集體申請定期注冊。 30.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流程 1. 收到學校參加首次注冊/定期注冊的通知。 2. 準備教師資格證書。 3. 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并下載打印《定期注冊申請表》。 4. 在所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交相關資料。 5. 學校集體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注冊材料。 6. 學校集體取回標注有注冊結論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定期注冊申請表。 注:如果證書有信息錯誤、遺失或損毀等問題,請參考第24個常見問題的解決辦法及時解決。 31.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提交材料問題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 (3)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 (4)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6)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7)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要求以各縣(市、區)教育局通知為準。 32首次注冊合格,5年后定期注冊合格的條件問題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要求以各縣(市、區)教育局通知為準。 33參加定期注冊時,未關聯到首次注冊信息的處理辦法 (1)如果證書信息正確,首次注冊時證書信息錄入有誤,或者首次錄入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15位,需要聯系首次注冊機構進行首次注冊信息的歷史數據變更,完成變更后再進行定期注冊。 (2)如果首次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有誤,請參考第24個常見問題的解決辦法,進行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和證書歷史數據變更再進行定期注冊。 (3)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完成更正后,聯系首次注冊的機構,申請進行首次定期注冊信息的歷史數據變更。在辦理信息變更時,需根據首次注冊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4報名過程中,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手動添加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1)2008年起(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起)使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進行定期注冊報名時,其相關證書信息由系統自動讀取,無需手工添加。 如未正常讀取到證書信息,說明您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與實名核驗的賬號信息不一致。請聯系發證機構,通過歷史數據變更,將證書的個人信息修改正確。 由于歷史原因,2008-2009年期間部分證書信息無照片,此種情況不影響定期注冊報名。 (2)2008年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以前)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系統不能自動讀取,需要申請人在首次注冊的報名過程中添加證書信息。 35首次注冊時添加證書信息,應注意的問題 (1)任教學科是代碼的如何處理? 早期的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是代碼的,先聯系發證機關將證書上的任教學科代碼變更為對應的任教學科名稱,再進行首次注冊報名。 (2)系統提示“證書號碼不正確,請確認或與發證機關聯系確認”,如何處理? 1999年及以前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號碼應該是由15或者17位數字組成;2000年及以后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號碼由17位數字組成。 如果證書號碼位數錯誤或者號碼中有漢字或字母的,請參考第24個常見問題的解決辦法,聯系原發證機構及時解決證書號碼錯誤的問題。 (3)定期注冊添加證書時,如何填寫證書簽發日期? 證書簽發日期要填寫證書發放的原始日期。若因此導致不能成功添加證書,影響報名,請聯系證書的原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 36修改定期注冊報名信息問題 登錄賬號后,進入業務平臺頁面,找到“中小學在職教師定期注冊信息”模塊,點擊其右側的“查詢報名信息”按鈕,將會出現本次報名信息,首先確認報名信息的狀態是否為“網報待確認”,如果不是,需要聯系注冊機構修改注冊狀態。 在“網報待確認”狀態下,點擊報名信息右側“操作”欄內第2個綠色圖標,進入修改頁面,即可修改報名信息。 37.定期注冊時,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教師資格種類、任教學科與實際任教崗位不一致如何填寫? 申請人用于申請進行定期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上的資格種類或任教學科與實際任教崗位不一致的,在網報頁面填寫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時,須如實按照證書上的內容填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項;在填寫現任教情況內容時,須填寫實際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 (2)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時,教師資格證無“任教學科”信息項,如何填寫? 1996-1997年教師資格認定過渡時期(以下簡稱“過渡時期”)和1998年教師資格認定試點時期(以下簡稱“試點時期”)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沒有“任教學科”信息項。持有此種教師資格證的申請人,在網報頁面填寫教師資格證信息時,“任教學科”項選擇“無”。 (3)有多本教師資格證書,該如何定期注冊? 在一個注冊周期內,申請人只能選擇與現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最相應的一種教師資格進行注冊。未注冊的其他證書仍然有效。如果由于工作崗位變動使用其他學科學段證書,下一個注冊周期再對另外的證書進行注冊。 如果使用錯誤證書信息進行過首次注冊,還需要再與首次注冊的注冊機構(原任教學校所在地教育局)聯系變更首次注冊信息中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完成以上變更后,才可以進行第二次定期注冊報名。 38.定期注冊結論相關問題 定期注冊結論包括“網報待確認”、“信息已確認”、“需補齊材料”三種。 “網報待確認”是指申請人網上報名成功但學校管理員還沒有提交確認。在這個狀態下,申請人可以修改個人的填報信息。 “信息已確認”是指學校管理員已經提交確認。在這個狀態下,申請人不能修改個人的填報信息,但學校管理員可以修改本單位的個人信息。 39.定期注冊報名成功后,如何下載、打印《定期注冊申請表》? 報名成功后,可以進入業務平臺頁面,找到“中小學在職教師定期注冊信息”模塊,點擊其右側的“查詢報名信息”按鈕,將會出現本次報名信息。點擊報名信息右側“操作”欄內第4個圖標,進入《定期注冊申請表》預覽頁面,預覽頁面支持下載和打印。 上一篇: 五、 中國教師資格網賬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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