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陽方城縣面向縣外引進中小學教師工作公告瀏覽數:256次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有效緩解教師短缺問題,建立解決教師工作、生活困難,穩定教師隊伍的長效機制,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縣外引進方城籍在編在崗教師到我縣缺編中小學任教,現公告如下: 一、 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自愿、擇優的原則;堅持編制管理、空崗選聘、資格準入的原則。 二、引進范圍和條件 (一)引進范圍 方城縣范圍外,現在公辦中小學任教的在編在崗的方城籍教師,或配偶為方城籍人或在方城工作。 (二)引進條件 1、具有優良的政治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德才兼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任教時間滿一年以上。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 4、高中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二本以上;初中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小學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專科以上。以上人員,具有相應或較高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所報專業一致。 5、工作積極,表現突出,教學成績優異,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無違法違紀現象。 6、服從方城縣教育體育局分配工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引進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三、引進程序 (一)申請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日- 8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以后長期接受申請。 (二)報名地點 方城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電話:0377—67215660 (三)提交材料 凡符合引進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上要有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從教主要業績、回鄉從教志愿、意愿任教鄉鎮(學校)、服從分配等內容,并由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同時,現場填報方城縣引進中小學教師申請表,交驗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含教師資格網上驗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在縣編辦出具的機構編制冊復印件和從機構編制信息管理系統中導出的個人信息采集表。 (四)組織審查與考核 由方城縣委編辦、縣人社局、教體局、財政局組成考核組,邀請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參加,對所有提交資料齊全的申請人員進行組織審查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組根據考核情況出具考核報告,提出調回建議。 (五)確定引進教師人選 根據考核組的建議,由方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經有關部門聯審后,提交縣委編委會或縣委編委領導審批。 四、調動分配 (一)辦理手續 引進教師獲得批準后,到方城縣人社局領取商調表格,由個人負責辦理兩地同意調出、調入簽章等手續。方城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財政局、教體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引進人員的手續。 (二)分配工作 引進人員必須服從方城縣教體局工作分配。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志愿,將引進人員分配到鄉鎮缺編學校或局直學校任教,原則上按原工作崗位對等原則安排,三年內不允許調整工作崗位。 五、其他事項 (一)教師引進期間,應聘者應保證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凡各個環節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執行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方城縣公開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方城縣公開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二0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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