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瀏覽數:53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教師辦〔2020〕10號),結合安康市工作實際,現將安康市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安康市的中國公民,可在安康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因疫情影響,經省廳同意,安康戶籍的外省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認定條件并在安康網報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可在安康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在安康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二)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國家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給出認定結論和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三)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幼兒園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五)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體檢標準按照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2019〕61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6月18日至7月6日,網上申報期間如有臨時調整,以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為準。 2.申報網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網報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成注冊及實名驗證后,選擇安康市教育體育局(戶籍所在地、就讀學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完成申報。安康市現場審核確認點為安康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漢濱區育才路113號,電話3219167)。 安康市中小學教師資格由安康市教育體育局統一認定。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在讀研究生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申請認定。畢業季如因各種原因未能申請認定的,畢業后下一個認定季在戶籍所在地市申請認定。在戶籍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所在市申請認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證。 (二)體格檢查。 安康市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申請人員完成網上申報后,于6月22日-7月3日(其中周六、周日醫院不接待體檢),在現場確認點領取體檢表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表由體檢機構統一提交安康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三)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于6月22日-7月8日到安康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攜帶以下材料完成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學歷信息在網報時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國外學歷應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 (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4.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5.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方式為郵寄和現場領取。需要郵寄的可在網報時勾選郵寄方式并填寫相關信息,自行承擔郵寄費用,現場領取時間為7月13-19日,領取地點在安康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漢濱區育才路113號,電話3219167)。 四、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安康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及信息發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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