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洛陽汝陽縣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41人)為做好汝陽縣2025年招聘教師工作,選拔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充實我縣教師隊伍,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求,根據縣委編委下達的2025年度招聘用編計劃,決定使用事業編制為我縣高中招聘教師41名(汝陽縣第一高級中學17名、汝陽縣實驗高中17名、汝陽縣第二高級中學7名);城區初中教師29名(汝陽縣直屬初級中學7名、汝陽縣外國語實驗中學7名、汝陽縣城關鎮第三初級中學8名、汝陽縣瑞云初級中學7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縣教育體育局下設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配合,汝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雙一流”高校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參照《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報名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應與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一致或相近。 (二)河南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江蘇師范大學、信陽師范大學、洛陽師范學院、南陽師范學院、安陽師范學院23所院校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含降低批次錄取和二級學院的畢業生),報名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應與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一致。 (三)在校期間獲得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班或團干部、優秀畢業生)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公辦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含降低批次錄取和二級學院的畢業生),報名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應與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一致。 (四)2025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須為公辦本科),報名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應與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一致或相近。 (五)報名物理崗位考生: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公辦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專業應與物理學科招聘專業要求一致或相近。 三、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條件 1.年齡要求 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99年4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5年4月以后出生)。 2.招聘對象 報名考生應為符合崗位招聘要求的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且必須在2025年8月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3.報名考生需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4.其他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無違法亂紀行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質高,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擬報考崗位; (4)具備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 (一)普通高中: 汝陽縣第一高級中學(17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5人、化學3人、生物3人、歷史2人、地理1人。 汝陽縣實驗高中(17人):物理7人、化學2人、生物8人。 汝陽縣第二高級中學(7人):數學1人、英語2人、物理1人、政治1人、體育1人、藝術1人。 共計41人。普通高中崗位以報考學校為單位招聘。 (二)城區初中: 語文4人、數學6人、英語8人、物理5人、化學3人、地理1人、體育1人、美術1人。共計29名。城區初中崗位以報考學段為單位招聘。 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可根據生源情況在招聘計劃總量內對學科數量進行適當調整。 五、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 2025年4月21日至4月26日,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分兩組在河南師范大學、洛陽師范學院設立招聘站點進行現場招聘,周邊或鄰近省份符合條件畢業生可就近參加。各招聘小組行程安排見附件2。 (二)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如實填寫《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并現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套。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不再補報。 報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證。 3.學生證。 4.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考生按照要求提供與報考崗位層次、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資格。 5.在校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章)。 6.獲獎證書。 招聘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在縣紀委監委監督下,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地點、時間參考附件2,若有調整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答辯方式,以考生介紹個人基本情況、經歷、特長為主,配合考官提問,初步考察考生的氣質修養以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面試答辯時間5分鐘,滿分100分。依據面試成績,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1:3比例從高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程序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本程序全程在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下進行。 (四)試講 試講地點、時間參考附件2,若有調整另行通知。 試講內容: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組織評委組在我縣現行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抽取一課,教材版本詳見附件4(《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試講教材》),備課時間15分鐘,講授一節10分鐘的微型課,試講滿分100分,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本程序全程在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下進行。 (五)確定初步人選 招聘小組根據試講成績和招聘計劃,現場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初步人選。 末位成績相同者,按照(1)汝陽縣戶籍;(2)學歷;(3)獲獎證書情況依次確定初步人選,進入后續環節。 (六)雙向選擇 用人單位與初步確定人選現場進行溝通和洽談,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就業協議書》。確定人選憑本人《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就業協議書》進入體檢程序。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7〕4號)的規定進行。按照1:1體檢比例,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對體檢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 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試講的考生中,按試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相關事宜將在汝陽縣人民政府(https://www.ry.gov.cn/)公示公告專欄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陸查看,體檢逾期不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八)資格復查 進入體檢程序考生,參加體檢時提供以下資料: 1.《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就業協議書》; 2.《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擬聘用政審考察表》(附件5)(手寫、打印均可); 3.《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4.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師范類專業證明(如需)等原件和證書(有省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還需提交表彰證書原件)。 體檢合格且資格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體檢合格后進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為確定聘用人員,公示網站:汝陽縣人民政府(https://www.ry.gov.cn/)公示公告專欄。公示完成后,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招聘需求數量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和調劑。 (十)聘用 以上所有程序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由縣教體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為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按要求提供聘用材料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試用期1年,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招聘資料存放于個人人事檔案,若違約承擔相應責任。 四、招聘崗位 (一)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辦公室在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的指導和縣紀委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和程序進行招聘工作,嚴禁私自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專家評委應按照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對考生進行評價,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招聘的,除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招聘責任人必要的紀律處分。 (二)未能按時提供學歷、檔案等相關資料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因應聘人員提供的通訊方式無法聯系到其本人,責任由報名考生承擔。 (四)本方案由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判。 聯系人:許老師 電話:0379—6821099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汝陽縣2025年面向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5年4月11日 原文鏈接:https://www.ry.gov.cn/html/1//2/78/82/10979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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