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陽方城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257人)為進一步加強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根據《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方城縣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方政辦〔2015〕5號)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經縣教體局研究,報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257名鄉鎮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任教。為做好此次選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的原則。根據核定的選調學校辦學規模確定選調名額。 (二)堅持定崗選調的原則。選調崗位確定到學校、學科,按崗位報考,按崗位錄取。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我縣鄉鎮在編在崗教師(含中南學校和五高中附屬學校),厚德學校教師流動另行制定辦法。 三、選調崗位 (學校、學科)及名額 詳見《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勝任所報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年齡條件 男50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二代身份證為準。 (三)教齡條件 教齡滿5年,近5學年連續在教學一線任教。 (四)學歷、專業、教師資格及崗位條件 1.學歷條件:報考小學教學崗位的,須為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學崗位的,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條件:所報學科須與教師資格證專業,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專業,或所學專業,或所教專業一致。報考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學科的,須與畢業證上的專業一致或相近。 3.教師資格條件: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崗位條件:初中階段教師不能報考小學教學崗位;小學階段教師符合初中教學崗位報考條件的,可報考初中教學崗位。 (五)加分條件 1.在我縣鄉鎮學校任教滿5年的,從第6年起,每任教滿1年筆試原始成績加0.25分,最多加5分。 2.現役軍人配偶,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 同時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按就高但不累計的原則加分。 (六)限報條件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正被立案審查調查的。 2.曾經參與過法綸功等邪教組織的。 3.2021年7月1日以來,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或因違反師德規范和“三亂”等行為受到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等組織處理的。 4.其他不符合選調情形的。 五、選調程序與辦法 (一)材料及要求 1.《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1份(附件2),每人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 2.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學歷證、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需單位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現工作單位出具的近五年擔課分工表1份,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及中心學校公章。 4. 《承諾書》1份 (附件 3) 。 5.近期同底版 1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張。 6.現役軍人配偶還需要提供材料:戶口簿或結婚證、入伍通知書和現役軍人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報名辦法 報名者于8月2日-8日將報名所需材料報鄉鎮中心校(局直學校)進行初審,各鄉校初審合格后,在其《報名表》上簽署意見(需局相關股室出具審查意見的, 由鄉校統一辦理)。各鄉校填寫《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匯總表》(附件4),務于8月9日-10日 (工作時間段內)把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每人一個檔案袋,按《匯總表》順序排列)及《匯總表》紙質版1份附電子檔統一報送縣教體局,報送地點:方城縣教師發展中心(教師進修學校)2號教學樓一樓。縣教體局一律不受理個人報名。 (三)資格審查 由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選調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報考者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須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滿分100分), 按40%權重計入總成績。 (1)考試內容: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教學技能、新課程理念及教師專業標準等方面基本的教師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滿分100分), 按60%權重計入總成績。 (1)面試人員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每個鄉鎮(局直學校)初中教師報考同一學科進入面試人員不超過2名。最后一個名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形式:試講,時間在10分鐘以內。 (3)試講內容:初中為我縣2024年春期使用的八年級教材(化學為九年級教材)。小學為我縣2024年春期使用的四年級教材。 (4)面試程序 ①抽簽。面試人員按規定時間進入相應候考室,工作人員查驗面試人員身份,核對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與本人相貌是否一致;通過現場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不能按時到達候考室抽簽編號的面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②備課。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入備考室備課,備課時間為10分鐘。工作人員應提醒面試人員看考題,并提醒面試人員“可以在稿紙上寫教案,面試室不準備教具、多媒體等設備,備課時間為10分鐘”。面試人員不能向工作人員提問與考題有關的問題,工作人員也不能對面試人員進行幫助、指導,讓面試人員自己獨立思考。備課結束后,面試人員進入面試室,下一名面試人員進入備考室。 ③面試。面試人員進入面試室,只準報“我是x號(抽簽號)面試人員”,不準報出自己姓名、籍貫和準考證號等能夠表明自己身份的內容,否則將視其情節進行扣分或取消面試資格;聽到主任評委宣讀: “X號面試人員,試講教材及相關用品已放在講桌上,可以使用。如無疑問,現在請你開始講課,計時開始”的指令后,開始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計時員按主任評委的指令開始計時,面試時間到時,計時員宣布“時間到”。 試講提前結束,面試人員應報“試講完畢”。試講完畢,面試人員應迅速離開面試室,并按指定路線離開考試警戒區域,不得在面試室附近逗留或大聲談論。 (5)面試結果:當日公布在面試地點。 (6)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擬選調人員確定 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照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 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若出現擬選調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者,取面試成績最高者;面試成績并列者,取學歷最高者;學歷相同者,取任教時間最長者。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人員不予錄取。 (五)考察 由鄉鎮中心學校負責對本鄉鎮擬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表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并于8月20日前將考察報告報教體局人事股。考察期間因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選調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局黨組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方城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選調對象,對公示期間有異議者,經查實不符合選調資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擬選調人員確定后, 自愿放棄選調資格或不按時到選調學校報到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考試。以上兩種情況所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六、政策要求 (一)被選調教師須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合同。調入后第一年,不予聘用崗位,工資待遇暫按原職務低一層級的最高崗位等級執行;第二年,根據調入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辦理職稱及崗位聘任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新聘任職稱與崗位工資待遇。 (二)凡2014年以后(含2014年) 聘任為中、高級職稱的選調教師,其專業技術職務應按城市評價標準進行轉評,轉評后其在農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計計算。 (三)選調教師在選調單位工作滿三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七、組織保障 為確保今年我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秦樂飛同志任組長,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及縣財政局等五個單位相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教體局副局長陳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一)選調教師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禁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三)實行回避制度。凡參與本次選調工作的人員,應按有關規定一律進行回避。 (四)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誰簽字誰負責,對單位把關不嚴、工作不認真履職盡責, 出現失職瀆職的, 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追究單位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個人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城區選調考試。 九、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本方案由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13613879235 (辦公電話) 監督電話: 67215219 附件1: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2: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 3:承諾書 附件4:方城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匯總表 方城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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