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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2021屆畢業生春季聯合專場招聘會  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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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斷提升我市教育水平,遴選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赴武漢參加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2021屆畢業生春季聯合招聘會暨駐漢有關高校現場招聘引進優秀畢業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創建于1954年,是鄭州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市級示范性高中,是“鄭州市文明單位”、“鄭州市平安建設基層示范單位”、“鄭州市健康學校”。學校現有24個教學班,在校學生1400余人,教職工115人,連續多年被市教育局評為“高中教育創新先進單位”、“教科研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二、招聘原則

堅持嚴格教師準入,提高入職標準,重視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學校擬招聘崗位7個,專業崗位需求、招聘資格條件、計劃人數等情況詳見《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公開招聘部屬六所師范大學及駐漢其他院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附件)。



四、招聘范圍

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2021屆以及2019屆、2020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2021屆以及2019屆、2020屆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華中農業大學2021屆以及2019屆、2020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

非師范類擇業期內畢業生入職后1年內應取得教師資格證。如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按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本科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證與學位證暫未取得的,需畢業學校或院系提供相關證明,但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四)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須與報考崗位一致;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五)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報考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先網上報名,再現場確認的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9日17:00。

報名時報考人員本人按公告要求在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學校)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http://wlsign.51np.top:81/opt/

recruit/recruitExaminee/logi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

學校對網上報名考生資格和基本條件進行初審。根據報考人員情況,以郵件或電話等形式告知考生現場資格確認等事項。3月13日參加華中師大佑銘體育館現場面試的考生,現場資格確認時攜帶以下材料:   

1.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學校)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中直接打印的報名登記表3份。(本人手寫簽名,粘貼好照片);

2.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畢業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畢業生推薦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教師資格證;

5.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6.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7.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畢業學校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8.其他與專業相關的獲獎證書或業績證書。

以上證書及相關材料提供復印件1套,并按以上順序擺放。

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崗位要求資格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核

學校根據報名資格和基本條件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報名資格。   

如遇其他特殊情況,也可通過線上視頻等形式對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先行組織公開招聘考試,最后審核確認資格。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卻進行了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門監督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組織。采取試講、答辯、考察等多種方式進行,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非公費師范生招聘考試需提前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備案。

(四)體檢、考察

1.體檢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安排,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用人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以及入職前查詢。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待擬聘用人員到崗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新聘人員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期三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各項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新聘人員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計起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4.按照“黃河人才計劃”,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三年內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博士、碩士和“雙一流”高校的本科畢業生,在鄭首次購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購房補貼。擬聘用人員入職手續辦理之前可先行跟崗跟班實習,學校可根據情況給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勞務補助。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招聘期間請關注鄭州教育信息網及學校網站,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放棄。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71—6020230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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