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鄭市招聘高中教師公告(100人)瀏覽數:8703次
新鄭市隸屬河南省會鄭州,地處中原腹地,是鄭州的南大門,毗鄰鄭州新鄭國際機場,107國道、京廣鐵路、京廣高鐵、石武高鐵、京珠高速、鄭堯高速等縱貫全境,擁有西亞斯國際工商管理學院、鄭州升達經貿管理學院等23所大中專院校,是全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百強縣市、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市、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市。 近年來,新鄭市委市政府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切實改善辦學條件,逐步提高教師待遇,實現了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綜合評價連續29年穩居鄭州市郊縣第一名,曾獲得全國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河南省社區教育示范區等榮譽稱號。 為持續推進我市高中教育事業發展,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現就2021年招聘高中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擬招聘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8個專業共100人(含到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招聘人數)。 二、招聘原則 專業對口、學歷達標、資格合格、公開試講、擇優聘用。 三、招聘范圍 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211”及以上高等院校的2019-2021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人師表,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學專業要求與招聘專業對口;具有相應高中教師資格證。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正在處分期內的;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等的; 5.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等環節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截止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面試 1.時間和地點: 河南大學招聘點: 報名、面試時間:5月10日(周一),下午2:30—5:00; 報名、面試地點:河南大學金明校區錐形報告廳。 河南師范大學招聘點: 報名、面試時間:5月12日(周三),下午2:30—5:00; 報名、面試地點:河南師范大學田家炳教學樓108。 2.本人現場報名,報名時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個人自我防護,招聘小組根據報名資格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審核不通過的取消報名資格。 3.通過資格審查后當場面試,面試時間5分鐘以內,主要通過言談舉止、儀態儀表、自我介紹、問題答辯等方面表現,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4.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5.報名提供的材料: 應聘人需提前下載、填寫《新鄭市招聘教師誠信登記表》(見附件,粘貼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并攜帶以下材料: 2021年畢業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簡歷、學生證或就業證明、就業協議書原件、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另需攜帶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019、2020年畢業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簡歷、畢業證(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原件或人事代理手續、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 (二)試講 試講時間和地點:通過資格審查和面試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試講準備時間10分鐘左右,試講時間10分鐘以內,試講內容為現行高中新課程教材,由評委當場命題,內容隨機抽取。逾期或未按要求參加試講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后,成績現場公布。 (四)體檢、考察 1.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具體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待聘用人員到崗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年,最低任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內不允許調動或參加其他招錄(招聘)考試。 2.工資及社保待遇(含試用期)按照國家規定工資待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由新鄭市教育局根據學校崗位需求進行調配,不服從分配或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享受“黃河人才計劃”。 六、相關要求 (一)成立由紀委監察委、市委編辦、人社局、教育局等單位人員組成的新鄭市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 (二)市紀委監察委依照有關規定對招聘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凡參與此次招聘的人員,必須遵守紀律,堅持原則,嚴禁在招聘過程中徇私舞弊。對違犯上述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對違犯上述紀律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單位不組織(不委托)開設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與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五)本次招聘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組織實施。 (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保持電話暢通(早上6:00—晚上11:00),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放棄。 咨詢電話:0371—62696601 監督電話:0371—6269656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新鄭市招聘教師誠信登記表》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