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陽新野縣農村學校中公開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任教方案(164人)瀏覽數:427次
為落實新政紀[2013]7號、新政紀[2016]17號文件精神,同時,為局直學校配備教師,經縣教體局研究,報縣政府同意,從縣內農村學校中公開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任教。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聘原則 公開選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計劃 公開選聘教師164名。其中,小學教師38名,初中教師75名,高中教師51名。(具體選聘計劃及崗位見附表1)。 三、選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應聘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所報學科一致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在職農村教師,教齡滿3年以上,身體健康。 2.應聘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所報學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在職農村教師,教齡滿3年以上,身體健康。 3.應聘高中教師崗位,應具有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所報學科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在職農村教師,教齡滿3年以上,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2018年9月以來,受到縣局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或受黨政紀警告以上處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3.2021年1月至7月累計曠工15天及以上的,累計事假2個月,累計病假2個月及以上的; 4.其他不符合選聘情形的。 四、選聘程序和辦法 1.發布公告。通過召開各層次會議及在新野縣教育工作群發布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選聘方案。 2.報名。符合條件人員須持本人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A4)、中心學校出具的證明(XX單位、XX學科、2018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報名時,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填寫《新野縣2021年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可網上下載)。報名地點:報考高中教師在明德雙語學校,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在漢興學校。報名時間: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5日。 3.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選聘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即時取消其選聘資格。 4.筆試。筆試采用異地命題,異地閱卷。參加筆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筆試成績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采取張榜和教育工作群發布的形式向社會公布。筆試時間待定。 5.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2的比例確定各層次、學科的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面試異地命題,使用異地考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采用講微課的方法。面試成績在本場結束后,由工作人員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待定。 6.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中教師、初中教師、小學教師按1:1的比例分別確定各學科的考察對象。如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同時對初選人員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 7.公示錄用。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公示期內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選聘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公示結束后,無異議者正式聘用,由教體局負責對選聘人員進行分配。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原則分配到城區民辦學校和局直學校任教,高中教師原則分配到民辦學校任教。到民辦學校的服務期為5年。對不服從分配人員,取消選聘資格。 8.選聘人員管理。選聘到公辦民辦學校的教師,一律實行聘任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或教育教學成績較差者,調回原單位。理順編制后,所在單位崗位聘用有空缺崗位,可參加競聘,無空缺崗位,按有關政策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職稱聘用和待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選拔工作順利完成,縣教體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公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殿生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縣監察委駐縣教體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六、本方案由縣教體局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新野縣教體局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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