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頂山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實施方案(70人)瀏覽數:375次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等文件精神,根據魯山一高發展現狀和實際需求情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高校招聘高中教師70名(崗位計劃見附件1),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體檢、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施招聘。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所規定的要求; 4.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且與招聘崗位專業一致。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的限制參加報名。若被聘用,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在試用期結束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需要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二)學歷與專業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第一學歷或最高學歷為師范類院校)。 2、國家原“985”“211”院校(含河南大學)及普通師范類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 3、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崗位設置條件一致或相近。各學科具體相近專業參考附件3《學科相近專業參考目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4月22日— 4月30日(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魯山縣教育視窗)。 (二)發布信息 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均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魯山教育視窗發布,請隨時關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地點:魯山一高新校區 時間:2021年5月1日-5月3日 2.報考者應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學科崗位報考。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報考者需登陸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魯山教育視窗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登記表如實準確填寫后,在現場報名時提交。 3.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貼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3張); (2)畢業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附件4);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暫不提供);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各崗位報名人數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1.5: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核減崗位計劃。核減的崗位計劃數增加到報考人數較多的崗位。 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考生需仔細核對報考信息,如提供虛假信息,或實際情況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紀錄,3年內不得參加魯山縣各類招聘(錄)考試。 (四)考試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前應接受體溫測量,體溫正常(≦37.3℃)考生方可進行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1、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方式:試講課。時間10分鐘,講課內容從指定教材中,由面試學生自行準備5節備選課程,現場隨機抽取1節; 3、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字;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分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時間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及魯山教育視窗發布。體檢合格確定為考察對象者,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對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檔案。 因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及魯山教育視窗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簽訂《河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辦理入編聘用等相關手續。工資待遇為事業財政全額供給。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洪峰(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牛山坡(魯山縣政協副主席、魯山一高黨委書記、校長) 田朝陽(魯山縣重點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成 員:劉新偉(中共魯山縣委編辦主任) 楊東玖(魯山縣人社局局長) 郝富強(魯山縣財政局局長) 李懷海(魯山縣教體局局長) 趙蔭豪(魯山縣人社局副局長) 張國政(魯山一高副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李懷海兼辦公室主任,趙蔭豪、張國政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這次招聘工作。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六、紀律與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次招聘工作,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以及試用期間和定級定崗后。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記入不誠信檔案。查明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3.報考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專用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自負。 4.監督舉報電話:0375-5051132 0375-5092943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點擊下載1--4): 1. 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崗位計劃 2. 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 3. 各學科相近專業參考目錄 4、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高中教師應屆畢業生證明 2021年魯山一高校園招聘普通高中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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