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頂山魯山縣教體局選調農村教師到城區任教公告(70人)來源:魯山教育視窗公眾號瀏覽數:105次
為優化師資配置,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魯山縣教育體育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魯山縣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體[2016]100號)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經研究,決定從農村教師中公開選調一批充實到城區學校任教,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暢通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渠道,盤活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 二、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正原則。選調工作全程公開,陽光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擇優錄用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用。 (三)均衡發展原則。優化縣域教育資源配置,城區和鄉村統籌考慮。 (四)有序流動原則。教師選調和補充,要結合實際,合理有序進行,時間安排在暑假實施。 (五)以人為本原則。為教師選調提供人性化服務,關心他們工作的同時,又要考慮他們的生活,讓他們工作、生活兩便利,安心樂教。 三、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崗位共 70個。其中初中30個,小學30個,幼兒園10個。 四、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201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農村(不含魯陽、琴臺、露峰、匯源行政區劃范圍)在職在崗教師(含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的教師在農村工作的年限可連續計算,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為人師表,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2.2016—2020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小學階段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種類。幼兒園教師需要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有違法亂紀行為或受到黨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的; 2.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五、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個人申請 填寫《魯山縣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學校、鄉鎮中心校進行初步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登記表上簽署“符合報考條件,同意報考”字樣,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至8月10日下午5點(不含周六日)。 地點:教體局人事科。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交學校、中心校初步審核的《魯山縣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職稱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照2張。 (四)組織審核 在學校、中心校初步審核基礎上,縣教體局對報名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人員列為公開選調考試對象。 (五)統一考試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注:不按時領取準考證又不說明情況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錄用辦法 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用人員。并依據考試成績位次由到低分順序依次按相應的報考學段(初中、小學、幼兒園)選擇崗位。擬錄用人選在教體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錄用人員派送到選調學校,并辦理有關調動手續。錄用人員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單位。 選崗環節之后,放棄選調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 六、本次選調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始終,凡發現有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而被錄用的,隨時取消其錄用資格,并遣回原工作單位任教,且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并視其情節追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確定為選調擬錄用人員后,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魯山縣教育體育局。 咨詢電話:0375-5051132 監督電話:0375-5092943 2021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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