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鄉長垣市教育系統“雁歸計劃”實施方案(50人)瀏覽數:2657次
為進一步穩定教師隊伍,拓寬教師補充渠道,更好的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推動我市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經研究決定,繼續實施長垣市教育系統“雁歸計劃”,并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長垣市域外公辦學校任課的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1.有長垣市常住戶籍; 2.配偶為長垣市常住戶籍; 3.父母(配偶父母)為長垣市常住戶籍; 4.配偶為長垣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5.配偶為長垣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6.有志于投身到長垣市教育事業的其他非長垣籍人員。 二、選調名額 2021年我市“雁歸計劃”選調的名額暫定為50名,根據報名人數適當調整。 三、基本條件 (一)申請調動的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 選報高中學段(含職業中專)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選報初中學段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選報小學學段為大專及以上學歷; 2.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3.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職稱人員放寬到45周歲(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 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獲得中原名師、省特級教師、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河南最美教師、國家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可優先選調,不參加試講,直接入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實施范圍: 1.近3年內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申請調往長垣市教育系統以外的工作單位的; 5.不是學校一線任課教師的; 6.其他不宜調動情況。 四、組織機構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紀委監委、市政府辦、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教體局、市衛健委、市信訪局為成員單位的長垣市教育系統“雁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 五、工作流程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教師自主向市教體局人事股提出申請,辦公電話:0373-8844947。申請材料包括: 1.長垣市常住戶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2.配偶為長垣市常住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3.父母(含配偶父母)為長垣市常住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以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提供配偶父母戶口本,需提供結婚證。 4. 配偶為長垣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配偶工作單位出具的配偶在編在崗工作證明。 5.配偶為長垣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長垣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出具的配偶為長垣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證明。 6.有志于投身到長垣市教育事業的其他非長垣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材料審核。市“雁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調動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由相關成員單位組織人員共同對符合調動要求的人員進行外調,再將符合調動人員的相關材料報領導小組審核。調動教師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參加調動資格,已調動的即時清退,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 組織試講。由市教體局與市人社局對符合調動條件人員組織試講,擇優錄取。面試內容按招聘專業分別采用長垣市現行中小學教材(含職業中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操作。聘請外地市專家評委,采取微型課形式(即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按所報學科崗位數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動人員。如某學科只有一名教師參加試講,成績應不低于70分。 (四)體檢。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對象個人支付。 (五)公示。市“雁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調動對象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公示無異議后,經市委編委會研究審議,于每年8月份按有關規定給予辦理調動手續。市教體局根據調動對象戶籍地及學校缺編等情況,結合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到城區或其它鄉(鎮、街道)學校任教。原則上,調入教師安排在缺編學校任教,并嚴格執行5年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內不合格的退回檔案。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往外地工作。教師因服務期未滿不能調動而辭職的,服務期內不準提取個人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注重宣傳。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通過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讓每一個在外任教的長垣籍教師真切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關愛,確保回調工作順利實施。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三)服從安排,有序調配。擬調入教師必須服從市教體局的崗位安排,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今后不再納入教師回調申請對象。 (四)嚴肅紀律,公開透明。各相關單位要嚴肅紀律,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和商調等,切實保障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確保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和不正之風。因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長垣市教育系統“雁歸計劃”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4月2日 上一篇: 2021年鞏義市高中教師招聘(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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